证券日报网讯 8月3日,澳弘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的情形,已触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8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如再次触发,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此后若再次触发,届时董事会将再行决定是否行使向下修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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